重磅!沈阳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化
7月7日
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
简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
新闻发布会召开
不用拿不动产权证书
就能提取公积金
日前,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《关于简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自2021年7月5日起,职工购房后无需等待下发不动产权证书,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对于2021年7月5日前现金购房的职工,按两种情况提取:
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,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等要件,自2021年7月5日起两年内提取。
在2021年7月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,按原政策执行,即持不动产权证书等要件,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取。
为更好支持职工购房
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
也提高啦!
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
偿还商业贷款的职工
可提取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
还有9项提取公积金服务
也更方面啦
√ 现金购房提取
√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
√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
√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
√ 租房提取
√ 退休销户提取
√ 集中封存销户提取
√ 单位注销封存账户提取
√ 丧失劳动能力销户提取
要问具体怎么方便了
婶儿告诉你
“零材料”提取公积金
职工提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要件
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公积金APP
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
而且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
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呢
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与不动产、民政、残联、人社、公安等部门协调,并与建行、工行、农行、盛京银行等十家商业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主动对职工的购房、婚姻、伤残、退休、身份户籍、银行借贷及还款信息进行查询核验。
职工线上提取,取消柜面人工审核环节,中心业务系统将根据职工提供的提取事项,实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网核查,根据预设好的业务规则和参数,自动核验出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,自动计算出职工可提取的最大额度,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。
优化提取服务共精简了
8项提取业务的26个提取要件
咱们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,一起看看有多方便——
优化提取前,职工需提供身份证、结婚证、不动产权证书、契证、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、银行还款凭证、全额购房发票、银行储蓄卡8项要件办理提取。
优化提取后,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,申报不动产权登记编号即可办理提取。
下一步,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大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工作推进力度,不断提升共享数据部门数量,提高共享数据质量,优化共享数据使用方式,增加共享数据应用场景,轻量化职工前端申报信息,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管理水平。
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更多问题
看这里哦
信息来源:沈阳地下铁 辽沈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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